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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品管理戡乱 中国物流金融服务平台上线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6-18   

青岛港的仓单骗贷事件升级,引发市场对银行业融资担保品一直以来管理混乱的广泛关注,6月15日,国内首家全国性第三方银行业融资担保品管理信息平台——中国物流金融服务平台正式上线。

该平台在中国银行[0.36% 资金 研报]业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支持下,中国仓储协会等作为战略合作伙伴、集中多方力量构建而成,力图解决目前银行业融资担保品管理的混乱现状。

“在法律没有明确授权行政机关开展银行担保品信息服务的情形下,可由银行业协会、仓储协会、物流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业担保品管理信息平台,对质押物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登记第三方管理人品失信等品质信息,开展为银行业会员单位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及相关增值服务。”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维权部主任卜祥瑞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

“同时,各行业协会还可以联合起来统一实施国家有关仓单标准,规范仓单管理,联合监制仓单,防范仓单出具及流转中的风险。”卜祥瑞说。

近年来,物流业与金融业的融合愈加深化,物流金融业务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2012年已达到3万亿元的规模。

然而,该业务在迅速崛起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2012年以来华东地区连续爆发多起虚开仓单、重复质押等危机案件,给银行业、物流企业等造成重大损失。这给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巨大压力。

出现上述危机后,市场上由于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案,带来了物流金融业务的下滑。出于风险的考虑,众多银行与物流企业都缩减了业务规模,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更加突出。 “银行业对商品融资业务产生了投鼠忌器的为难情绪,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甚至叫停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卜祥瑞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

卜祥瑞认为第三方管理银行担保品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第三方管理银行担保品责任缺少,第三方管理人与银行双方合作方式上更多是采取签订担保品监管协议,而非管理协议,但实际上并未准确约定对第三方管理人的义务,即是否承担物质保管责任,亦未明确是否适用《合同法》保管合同或仓储合同规定导致第三方管理人责任不清。

二是第三方管理银行融资担保品合作机制缺乏,由于银行在融资活动中的特殊地位,第三方管理人与银行在担保品合作商平等合作困难,银行往往要求第三方管理人缴存一定数量的担保品管理资质的保证金,还对第三方提出过高的准入资质要求,如“注册资本5000万元、需从事金融仓储三年以上”等条件。

三是第三方管理银行融资担保品规制缺位,日本、美国都有《仓库法》,法国有《仓单法》,比利时等国家对担保品管理行业实施经营许可制度,并对担保品管理行业有不同程度监督管理机制,而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融资担保品管理规范。

四是第三方管理银行融资担保品信息技术缺失,据统计,全国以第三方管理人身份管理银行融资担保品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数量高达2万多家,其资质、规模、风控能力等参差不齐,一方面,管理人之间、相关行业组织之间同业信息缺乏最基本的交流,甚至在协调、服务方面出现画地为牢的现象;另一方面,第三方管理人对担保品管理信息技术手段运用不强,无论在第三方管理人与银行之间,还是银行与银行业协会之间亦未建立起有效的融资担保品管理信息共享系统与机制。

在卜祥瑞看来,要第三方管理银行担保品法律风险,一是要健全银行业融资担保品风险管理机制,二是完善担保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三是要建立银行业融资担保品管理信息平台。

据了解,作为国内首家全国性银行业融资担保品管理信息平台,中国物流金融服务平台的主要功能是:解决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物流金融业务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全国统一的业务风险监控体系;提供物流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通道;强化物流金融业务的行业管理效力。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副司长王选庆在该平台上线当天的发布会上表示,该平台关键是取得银行的信任,这个平台由各方协会联合支持,跨行业的协会联合支持尚属首例,对银行、物流企业、融资企业都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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