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当前日期时间
欢迎光临 现在是
网站标志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货物损坏 快递公司应该怎么赔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6-17   

货车发生自燃,一车货物均被烧毁。根据合同只需按运费的10倍赔偿,物流公司称考虑货主心情,最后按货值30%赔偿。但货主温先生不服,坚持要按实际价值赔偿。

在法庭上,双方均没有聘请律师,托运公司负责人曾女士称,“合同须知”第四点明确指出了“凡属丢失行李,不保价的,一律按行李托运费10倍赔偿,不赔偿行李价值”。温先生既然拿走了托运单子,即表示认可合同了。按照条款,最多赔温先生400元。

但温先生认为,事先托运公司没有提到这一条,也没提醒进行货物保价。庭上,他还出示了一张销售清单原件,表明托运货品价值6495元,认为托运公司需全额赔偿,怒斥运费10倍赔偿属于“霸王条款”。

销售清单是温先生单方填写制作的,既不能证明这笔货物的真实价值,也不能证明丢失的货物就是清单上的货物。即便计算价值,也是按货物成本价而不是销售价,温先生至少应当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增值税发票。

曾女士表示,整车货物损失金额达数百万元,为此她已经赔偿了其他客户100余万元。如果温先生同意,她愿意跟赔偿其他大部分客户一样,按货物成本价的30%进行赔偿。

东西寄坏了,快递公司要怎么赔偿?不同快递公司的赔偿方案,有很大程度区别。一般都有约定,未报价快递按事先约定赔偿。很多寄件人对相关规定不懂、不看或不保价,导致了此类纠纷。填写托运单时,要尽量注明货物的真实情况,并保管好发票、交易记录等书面材料,便于事后索赔维权。额外约定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赔偿方式,货主也要记得当面检查、验收,核对好货品后再签收。

联系我们
苏州昌港物流有限公司
电 话:0512-86868698
手 机:
传 真:0512-86868697
邮 箱: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538号亿麦科技园402室
当前位置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4-2015 苏州昌港物流有限公司